上海设立3453个废品回收点 未来规划900多家废旧金属收购点

    据《劳动报》报道,昨天,市商务委等十部门宣布,《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本市已按照“便于交投”的原则,以浦东新区为试点示范区,并在全市210个街道(乡、镇)共设立了3453个回收网点。未来,本市规划建设7个分拣加工中心、9个拆解中心及2个区域性回收利用基地,并规划设置900多家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点,全面铺开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发展循环经济。  《办法》明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应当与废旧金属出售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查验出售单位出具的货物清单,并建立台账。台账应当如实记录出售单位的名称、经办人身份信息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并至少保存2年。废弃节能灯、电池等都是易污染环境废旧商品。根据《办法》,市和区县商务部门应当组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企业建立废弃节能灯、电池、墨盒等易污染环境废旧商品的回收网络,开展易污染环境废旧商品的回收工作。